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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消息丨解读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构建科学输配电价机制,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来源:新华财经    时间:2023-06-13 15:58:50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新的电价政策已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资料图片)

首先,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形势。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是电力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着力点,电网是新型电力系统实现源网荷储有序互动的中枢环节。电网高质量支撑新型电力系统需要配套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电价机制要服务新能源健康发展。为保障新能源大规模配置利用,需合理增加电网的投资与运维成本,包括新能源接网配套工程、电网扩展及补强、电网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能更好地保障电网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另一方面,电价机制要保障市场主体权责利对等。通过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监管,持续提升输配电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明确配套抽蓄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等系统运行费成本的疏导方式,有利于构建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其次,认识本轮输配电价核价的主要亮点。本轮输配电价核价在前两轮核价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输配电价构成,理顺了输配电价体系,向创新完善新型电力系统电价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一是据实核定输配电价。完善基于“分压成本+合理收益”的输配电价定价方式,根据各电压等级用户真实需承担的电网投资、运维成本等,实事求是严格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在保障电网投资发展需求的同时,又强化了电网企业成本约束,激励企业提质增效。

二是支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本轮输配电价核价,首次将新能源配套接网工程纳入国家政策性重大投资,经国家认定后全额纳入输配电价,支持新能源消纳利用。同时,《通知》中明确抽水蓄能容量电费随输配电价回收,与抽水蓄能价格政策衔接,稳定抽蓄投资预期,支持抽蓄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新型电力系统“主力调节器”作用。

三是衔接电价市场化改革。526号文明确工商业用户电价由市场化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理顺了输配“中间环节”和发用“两头环节”之间相对独立且有机结合的紧密关系,全流程电价体系更加科学清晰,市场主体也更容易理解,有利于引导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并有针对性地优化竞价策略及用电方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总体看,本轮输配电价改革基于实际、衔接历史、尊重科学、着眼长远,强化了输配电价与电力清洁低碳转型、电力市场建设、电价市场化改革等协同,在优化输配电价结构、单列抽蓄折价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有利于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作者系国网浙江经研院兰洲、张韦维)

编辑:梁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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