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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与申诉程序的区别当事人通常将“再审”和“申诉”这两个词,混淆使用。但实际上,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在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通常使用再审一词。当事人不服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或者行政法律文书,只要在法定再审申请期限内,按照人民法院最基本的格式要求提交再审申请书,人民法院是没有理由不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的。而不服刑事判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就不是再审申请书,而是刑事申诉状。所以,申诉这个词往往和刑事案件紧密相连。当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对再审结果也不满意、也不认可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结论,司法程序已经用尽的时候,还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的。但这已经不是基本的司法程序了。 #案件再审 #再审律师 #北京律师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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